遂昌县教育局关于推荐和评选百名“美德少年”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关于开展全市首届未成年人“读好书,做好人”活动的通知》(丽文明办〔2010〕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评选百名“美德少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坚持在家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凡在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热心公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表现突出的全县中小学生均可参加 “美德少年”评选。
二、奖项设置
“美德少年”设“热心公益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勤奋好学模范”五类。
三、推荐时间
6月12日至6月25日
四、分配名额
这次活动共评选美德少年100名,其中:“热心公益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勤奋好学模范”各评选20名。
原则上,每校可推荐“热心公益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勤奋好学模范”各一人参加县联评,但规范较小的学校也可选择侧重某一至二类进行推荐。经县联评后,确认县级“美德少年”100名;在此基础上,向市文明办每类推荐推荐3名,共15名,参加市文明办“美德少年”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评选“美德少年”活动的重要性。通过此次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中小学生“铭记党的教导,争当四好少年”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2、规范程序。推荐工作要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上报前必须公示三天以上,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
3、认真填写。推荐表统一采用《丽水市“美德少年”推荐表》,推荐表及主要事迹介绍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4、按时上报。各校于6月25日前,将推荐表及主要事迹介绍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同时,将推荐表及主要事迹介绍材料、“汇总表”发至lgx8122574@126.com,逾期以自动放弃而论。
附件:1、丽水市“美德少年”推荐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