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2010年新教师招聘和教师进城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1、新教师招聘和教师进城考试为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独立完成。
2、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监考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
3、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认真核对考试科目、试卷数量和座位号。在开考前5分钟,组织考生有秩序进入考场并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
5、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应逐个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是否相符,若有疑问,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6、监考人员不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不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不得偷换、涂改考生答卷,不诬陷、打击、报复考生。
7、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作题、念题,不解释试题内容,不得检查、不得暗示考生答题,不得允许提前答卷和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对考生因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
8、考试终了前15分钟,(外监试通知)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即令考生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依次退出考场。
9、考生退出考场后,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然后按考点要求分学科按序装订、密封,与考场记录一起送交考点办公室验收。
10、监考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新教师招聘和教师进城考试的工作人员须遵守回避制度。如有亲属(包含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婿媳、兄弟姐妹)参加新教师招聘和教师进城考试的,应回避笔试、面试、登分和考核工作。
遂昌县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