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遂政办发[2009]136《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 培训方法和收费标准
培训收费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核定标准收取, 300元/人,开具财务统一票据;各学校派2名分管消防安全的教师参加(去年年底参加过消防培训的学校可派1人参加)。
三、 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2010年4月20日下午14时在遂昌县消防大队四楼会议室进行培训;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注意事项等基础知识学习并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和演练。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