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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04-08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丽教师〔2010〕47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春季遂昌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均可在报名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学校提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5月6日下午5时止,过期将不能进行网报。

(二)网上报名步骤: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申报”栏目,阅读系统提示的相关信息,先注册,后登录(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以后查询使用)。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须选择“已阅读并完全同意”项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选择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认定机构。

4、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和确认范围。

5、认真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注册信息” 按钮保存信息,再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9、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如果没有打印A3纸的打印机可先用A4纸打印,然后复印在A3纸上,但也要正方面复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10、阅读、打印“现场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5月10至12日下午4:30时止,申请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里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教育局三楼人事科(二)。联系电话:0578-8122601。

3、现场确认范围:本确认点只为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遂昌县的申请人员确认,但不包括(1)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除外),(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普通全日制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外)。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1)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底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五、体检

申请人员请于2010年5月7日上午8时前,携本人身份证和二寸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同底),到县教育局人事科(二)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遂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认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笔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测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至30日。测试地点在新丽水职业高级中学教学大楼。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按规定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的相关信息另行公布在《遂昌教育网》公告栏中。

七、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规定,收取考试费280元/人。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均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本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0年6月20号前结束,认定工作结束后发放证书。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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