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自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结束,目前正处于整改落实阶段。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有关通知精神,请各校结合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形成书面的整改落实方案(措施),重点解决一批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同时,请各校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为全面总结我县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请各校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等相关统计工作,并在1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yjbgs@163.com,联系人:刘跃良,联系电话:615788。
附件:学习实践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