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 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
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5】9号)有关精神,结合丽水市遂昌县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的研究与探索,决定启动2025年度省市县教育信息化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方向
结合《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重点任务和2025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建议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区域教育数字化转型路径研究、人工智能+教育、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和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数字学校新样态探索、教育大数据与精准治理、数字化助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未来教育场景与技术创新、教育网络安全与伦理治理、教师数字素养与专业发展等。
二、课题申报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四)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省重点课题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领域具有重大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如承担过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单列或认定性课题,开展相关研究并已经结题的,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二)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专业场馆(学习空间、学科教室等)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浙江省第四轮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可以申报;要求课题研究方向与工作室所承担工作相关。
(五)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2人以上的、1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同一层级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相同层级部门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校于2025年3月27日前将材料提交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课题申报程序
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县教育技术中心提交《课题申报一、评审表》(详见附件1)。各县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向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交限额数量(详见附件2)内的申报课题和汇总信息(详见附件3)。
六、报送材料
(一)《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由县教育技术中心汇总上报市中心,初审单位由市中心统一盖章。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二)《×县(学校)申报市教育信息化2025年课题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同时上报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除外),并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四)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3月27日前送至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孙菊连老师,联系电话:8124109,通信地址:遂昌县新荷路2号三楼302;电子材料用钉钉发送至孙菊连老师。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七、其他
1、请各校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历年课题的日常管理和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并及时总结课题成果和经验。
2、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省、市、县,同时进行,申报时请使用省教育信息化申报评审表,并按照省教育信息化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市级申报课题为年度课题,不设重点课题和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
附件: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