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当前秋冬季节是火灾的高发时节,各校要着力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消除消防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明电〔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