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教师业务素质考试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为全面实施教师素养提升工程,努力营造创新学习、求实上进的教育教学氛围,进一步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着力打造新时代教育挺进师,夯实教育提质的人才基础,经研究,决定举行2024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素质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使考试活动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科学合理地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郑月娥
副组长:江志军 徐晓峰 肖 飞 陈彦宇
成员:各义务教育段校长、独立幼儿园园长、各科室长
二、参加对象
1.男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义务段相关学科在职在岗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要求全部参加。2024年申请调动(进城选调)人员、申报(含初定、转评)初级、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申报市教坛(德育)新苗和市教坛(德育)新秀评选的人员必须参加。
2.鼓励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教师参加。
3.高中段教师以市组织考试为依据,不参加本次考试。特级教师、2023年参加市业务考试A等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次考试。
4.中小学、幼儿园正职校(园)长业务考核评价另行安排。
三、考试范围与形式
1.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分为“解题能力”和“综合能力”两部分。
解题能力部分:考试范围为相应任教学科教材内容,各学科命题均以学科教材为依据,重点考核教材知识及其运用能力。
综合能力部分: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有选择地采用分析命题、教学设计、教材处理、写作等体现学科特色的形式,考核学科核心素养。
(各学科、各学段具体范围另见附件1)
2.考试形式
各学科均为书面闭卷笔试,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法治;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与健康、中小学信息科技、中小学德育;学前教育。
跨学科兼课的教师要与自己职评学科相对应。
4.考试评价
(1)为保证各学科成绩的相对公平,各学段学科按参考人数从高到低按比率赋以教师积分。
等级 | 1 | 2 | 3 | 4 | 5 | 6 |
人数比例(%) | 10 | 15 | 25 | 25 | 15 | 10 |
赋分(满分10) | 10 | 9 | 8 | 7 | 6 | 5 |
(2)特级教师、2023年参加市业务考试A等的教师赋分10分。
(3)男50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未参加考试的教师赋分5分。
(4)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因病或特殊原因经请假批准,未参加考试的教师赋分3分。未经请假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赋分0分,计入学校总成绩。
(5)其他不用参加业务考试的教师不赋分。
(6)校(园)长业务考试项的教师积分另行组织实施。
5.考试运用
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考试成绩纳入教师积分制赋分管理。同时,作为教师选调、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水平笔试成绩和丽水市教坛(德育)新苗、新秀评选教育教学水平笔试成绩,2024年教师选调笔试、职称评审教学能力水平笔试和丽水市教坛(德育)新苗、新秀评选教育教学水平笔试不再另行组织。
根据各校在职在岗符合报考要求人员的赋分成绩计算团体平均分,按团体平均分从高到低,按2023学年发展性评估考核学校分类标准,分别评出“团体优胜奖”若干名,按各科实际参考人数原始成绩的前5%四舍五入取整(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评出“优胜个人奖”若干名。
四、考试组织
1.认真组织、严格监考
(1)县教研室负责报名造册、试题命制、试卷收发、考试阅卷等工作,制订教务手册,并做好保密工作。
(2)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担任监考员,教育局领导担任巡视员。
(3)成立试卷命题组,肖 飞任组长,廖凤标任副组长,命题人员由相应学科专家组成。
(4)成立考务组,江志军任组长,龚笑容、尹姬君、邱永球任副组长,教育局机关和教研室相关干部担任考务小组成员。
(5)教育局机关党委、监审室、人事科负责视频监考,负责处理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2.教师造册要求
各学校将本校符合要求的在职任课教师及免考人员按要求造好名册,以“XX学校业务考试名册”为文件名,于2024年6月20日前通过钉钉发教研室邱永球老师处。(注:1.借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报名,成绩计入用人单位;2.民办园的在编教师在原单位报名计分。)
3.考点设置
教育局将在遂昌三中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安排视报名情况再行通知。
4.考试时间
2024年7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
附件:1.2024年遂昌县教师业务考试范围
2.遂昌县2024年教师业务考试报名表
3.遂昌县2024年教师业务考试免考名单 附件1.2.3(请点击下载)
遂昌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