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教育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广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遂昌县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现将《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3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参加对象
自制教具:全县中小学校师生。
二、活动时间和数量
根据本校遴选情况,300人以上的学校提交自制教具和学生实验创意作品各至少1件,300人以下的学校提交自制教具或学生实验创意作品至少1件。作品于5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三、活动要求
(一)申报材料(作品)的要求
1.申报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 》(以下简称《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能手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 3)。学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学生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见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可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均须由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普通中小学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1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自制教具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学生创意实验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作品的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同一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或亲自展演的创意成果。
3.一组或一系列含多件的申报作品,必须是内容相关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作品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及相应的名称。
4.提交资料的数量及格式
(1)数量
①申报者提供相应活动申报纸质材料1份。
②设学校报送《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学生创意实验展评活动汇总表》(附件5)纸质资料1 份。
③以上所有纸质资料相应的电子文件1套。申报者应提供作品使用的录像视频1套。通过钉钉提交。
(2)格式
①文字资料一律用 A4 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电子文件名称上注明各校和序号。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②申报者提供作品的活动录像高清视频,应采用mp4/mov/avi/rm等格式,长度不超过5分钟。自制教具内容包含教具制作材料、工作原理和示范效果、创新亮点等;学生创意实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说明和演示过程、研究目标与意义、立意及创新点等。视频中所涉人员均应签署肖像授权声明,同意主办方对其享有无偿的永久的公益性宣传、展出、出版及其他使用权(或对无授权人员肖像进行适当技术处理)。
③每件参评作品的所有电子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视频等)以文件夹形式存放,且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县+序号+作品名称,如遂昌县01XXXX 。
5.有以下任一现象的作品,本次活动不接受申报: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四、奖项设立
县级将组织评奖,设自制教具、学生创意实验作品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并择优推荐市里参加比赛。
五、联系方式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孙菊连;联系电话:0578-8124109.
附件1-5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