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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公开选拔民族中学校长公告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11-09 字体:

为了加强民族中学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民族中学校长。现将公开选拔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拔职位

遂昌县民族中学校长。

二、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范围及对象

本次参与选拔的对象为全县教育系统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在职干部。

四、任职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师生,恪尽职守,安全意识强;

(三)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

(六)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有志于从事教育管理,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不受此限);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三)任中学校长(含主持工作副校长)三年以上或任中学副校长五年以上,具有中学校长任职资格;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7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性别、民族不限;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公开选拔民族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谢秋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任成员。

七、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11912日)。县教育局公布《遂昌县公开选拔民族中学校长公告》。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可采取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在1113日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填写《遂昌县公开选拔民族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证明个人任职资格的相关证件。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开考。

3、资格审查(111620日)。资格审查以申报对象应具备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为依据,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以后,对合格对象进行公示。

4、综合考核(112330日)。综合考核分组织考核和量化考核两部分。

1)组织考核。组织考核成绩占总分30%。组织考核由评委组到竞职者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考核主要采取个别访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2)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笔试和竞职演讲两部分,量化考核成绩占总分70%,其中笔试占总分30%,竞职演讲占总分40%

笔试和竞职演讲按百分制计分。笔试以写作为主;竞职演讲的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近三年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对所竞争校长职位开展工作的思路及措施等,每位竞职者演讲限时20分钟。演讲结束后,由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评委组组成人员由县教育局确定。

综合考核程序:笔试→(笔试成绩前8名)组织考核→(笔试+组织考核前6名)竞职演讲。

5、任前公示(1226日)。取竞聘者总分前三名作为拟任对象,提请县教育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民族中学校长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6、任命聘任(127日)。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其任职的,由县教育局发文聘任。校长任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任期内,县教育局将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基本合格者给予诫免谈话,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严肃纪律: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资格。

九、其他

本次竟聘者的考核分数作为任命中学校级领导的依据之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遂昌县公开选拔民族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

  

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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