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人员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级骨干培训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09]130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丽教办师[2009]61号)精神,现将2010年我县“领雁工程”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人员的选拔申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市“领雁工程”的任务和目标要求,2010年我县将推荐42名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骨干培训,其中上半年22名,下半年20名。2010年我县共推荐16名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上半年开设初中科学和中小学信息技术;下半年开设初中历史与社会和中小学体育。具体学科与名额分配见《“领雁工程”2010年省市级骨干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根据丽教办师[2009]61号文件要求,各校要合理安排认真推荐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人选,每一所农村中小学校至少有一名教师或校长参加省级骨干培训,每一所农村中小学的每一个学科至少有一位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
三、省级骨干培训开班时间上半年定于3月和5月,下半年定于9月和11月,市级骨干培训开班时间一般为上半年3月,下半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中小学要统筹规划,择优推荐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人选,培训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原则、培训经费等要求,仍按浙教办[2008]35号规定执行。“领雁工程”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后(学校盖章),于2009年11月18前送交县教师进修学校,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一并上报相应电子文稿(邮箱scsx@zjscedu.org)。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