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职称申报对象资格自查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技校:
为了顺利推进2023年遂昌县中小学教师的职评工作,现就2023年职称申报对象资格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参照文件
1.《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遂教发〔2023〕103号)
2.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丽人社〔2016〕209号)
3.《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
二、2023年职评申报各类年限及继续教育要求
1.申报年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报初级:试用期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申报中级,初级聘满4年(2020年1月之前聘,包含1月);申报高级,一级聘满5年(2019年1月之前聘,包含1月)。
2.班主任年限。申报高级教师:累计担班主任满5年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须满2年及以上),申报一级教师:累计担任满3年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须满2年及以上)。
3.支教年限。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对口支援年限可计入支教年限;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参加的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公办学校教师在全日制民办学校任教,可视作支教经历;对全日制民办学校教师不作支教要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应有在农村任教或支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原参加的全职支教时间可累计计算)。从2019年开始支教的城区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
2023年起,小学、幼儿园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评聘上高一级职称的,原交流服务时间3年延长为6年。
4.继续教育学时。严格执行市人力社保局印发的《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制管理实施办法》(丽人社〔2020〕83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过渡期有关要求的函》。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年份应当与所申报职称规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报当年和前一年度连续两年均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才能申报。2019年以前的学时都视同合格。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报名网址:丽水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系统https://rlzy.lshrss.cn/,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可计证书有效期内(任意1年)1次行业公需科目12学时。凡参加函授学习由办学单位出具学历教育学时证明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可计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数。
三、认真自查,准确填写《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并进行资格公示
各校要根据参评条件精确自查(参照《丽水市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佐证材料模板》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在学校的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3)。在自查基础上按要求准确填写《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见附件1-2)。初级、中级、高级按照底部标题分表填写。
四、上交材料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附件1,电子稿通过浙政钉报送)。此表作为申报职评基础材料,务必认真填写。
2.《中、高级职称申报对象资格公示名单》(附件3,领导签字,并盖公章,纸质报送)。
3.《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查意见表》(附件5,审查人签字,纸质报送)。
以上材料2023年9月28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袁春琴,联系电话:8132599。
附件:附件1-5,请点击下载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EXCEL填写说明
3.中、高级职称申报对象资格公示名单模板
4.丽水市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佐证材料模板
5.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查意见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