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丽水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丽教人〔2019〕66号)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推进教育提质行动计划实施,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市、县各类先进推荐和评选工作。我县可推荐类别、名额详见《2023年丽水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丽水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丽水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丽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23年丽水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丽水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丽教人〔2019〕66号),充分了解各类先进评选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鼓励教师、教育工作者踊跃报名参评,并以此为契机激发教师、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
二、各校推荐人选时按本校教职工人数进行推荐,50人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人,51-100人的学校可推荐2人,101人以上的学校可推荐3人。县教育局在各校推荐上来的人选中,择优推荐上一级先进人选,没有向上一级推荐的全部作为县级同类先进表彰对象,原则上同一等级荣誉称号六年内不宜重复获得(近6年市级以上先进人员名单附后,各校推荐人选时可参考)。
三、各校在确定候选人时,要做到公开透明,综合评定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绩,尤其要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师风,上报的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推荐人的相关信息必须在单位张榜或校内网、工作群公示5天。
四、申报材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办法执行。
五、各类先进推荐材料于2023年7月7日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袁春琴,联系电话:8132599
附件:1.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推选名额分配表
2.丽水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23年丽水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推荐人选汇总表
4.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审核意见表
5.丽水市教育提质突出贡献集体推荐审批表
6.丽水市教育提质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审批表
7.教育提质突出贡献个人推荐范围及条件
8.遂昌县教育系统近6年市级以上先进人员名单
9.丽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10.丽水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丽水市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
11.《丽水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丽教人〔2019〕66号)
遂昌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