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3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和申请调动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和《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遂组通〔2021〕36 号)《遂昌县规范教师交流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现将2023年教师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幼儿园区域划分(2022年调整)
区域 | 小学 | 初中(按原交流政策执行) 三中、民族、云峰、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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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 | 实验小学、妙高小学、梅溪小学、后江民族小学、育才小学、腾龙小学、金岸小学。 示范幼儿园、梅溪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古院分园、梅溪幼儿园平昌华府分园、金岸幼儿园。 | |
二环 | 云峰、三仁、大柘、石练、湖山、新路湾、北界 | |
三环 | 王村口、蔡源、应村、金竹(含古楼、梭溪) | |
四环 | 高坪、黄沙腰、西畈 |
(一)教师进入“一环”需要在“二、三、四环”服务5年以上,且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需要参加当年业务考试。按照考试成绩、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综合考量选调。
(二)教师在“二、三、四环”之间调动需要在本校服务3年以上,且需要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教学质量检测成绩和当年业务考试成绩作为参考。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校按照《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中五类“交流对象”的规定,认真做好2023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摸底工作。
(二)经前期调查,2023学年“一环”(县城)学校需要选调若干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
(三)申请调动的教师(含申请调出遂昌县教育系统的教师)请以学校为单位将附件5《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申请表》(纸质1份)报送(申请调出遂昌县教育系统的教师还需填写附件6《遂昌县教育系统申请外调教师量化考核表》)。
三、申报时间要求
各校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汇总相关材料,所有材料打包上报,文件包命名为学校名,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县教育局人事科袁春琴处,逾期本年度将不再受理。
1.《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遂昌县教师进城选调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遂昌县教师申请调动(二、三、四环)人员信息汇总表》、《遂昌县教育系统要求外调人员汇总表》(附件1-4,纸质盖章版1份和电子稿)。
2.《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申请表》、《遂昌县教育系统申请外调教师量化考核表》(附件5-6,纸质1份)。
3.参加进城选调考试和申请调动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排位表》(纸质1份,复印件须有经办人签名和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每年计分办法为:[1-(年度考核名次÷本单位考核总人数)]×20。(“本单位考核总人数”不含成技校和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人员)。
附件:1.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
2.遂昌县教师进城选调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
3.遂昌县教师申请调动(二、三、四环)人员信息汇总表
4.遂昌县教育系统申请外调人员汇总表
5.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申请表
6.遂昌县教育系统申请外调教师量化考核表
7.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
8.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下载请联系各校人事管理员)
遂昌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