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行政>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才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5-22 字体: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技校: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才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发放对象

“人才新政 22 条”实施(2019年12月12日)之前取得人才津贴申领资格,在职在聘且享受人才津贴未满五年的高层次人才。20171月1日之前已取得申领资格的人才,已满五年政策申领期。 

二、发放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在职在聘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津贴,每人每年标准为:A 类 12 万元,B 类 6 万元,C 类 3.6 万元,D 类 2.4万元(“绿谷精英 550 引才计划”人才除外),E 类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1.2 万元,F类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高级技师和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0.6 万元,享受 5 年。在享受人才津贴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自次年起享受相应标准。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课题或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前三位完成人)的专业技术人才,按 D 类人才标准给予发放每年 2.4 万元,享受 5 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课题或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完成人)的专业技术人才,按 E 类人才标准给予发放每年 1.2 万元,享受 5 年。在三年培养期内的企业精英人才,可享受每年0.6 万元人才津贴。

县委人才办按在职在聘人才数(专业需与岗位相匹配),将所需津贴拨付县级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对津贴享受对象进行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发放当年津贴。

三、申材料

1)《遂昌县人才津贴申请表》(附件2,个人填写,单位审核);

2)劳动合同证明(学校统一证明,模板见附件6)

3)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可在“浙里办”APP 下载,具体流程见附件4

4)人才类别证明(如职称证书、高级技师证书)材料复印件;

5个人年度工作小结;

6202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享受人才津贴);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材料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请期限

1.各学校(单位)将《人才津贴汇总表》(盖章的纸质和电子稿)及教师申请材料(纸质)202365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袁春琴老师处。

2.注意:本次要求申领的为2022年度应发人才津贴,不溯及既往,逾期未申领的将视作自动放弃。

五、监督检查

1.各校(单位)要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2.违规情况查处。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不在岗申领人才津贴等情况的,将追究用人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人才新政实施细则》(十)人才津贴

2.遂昌县人才津贴申请表

3.人才津贴汇总表

4.参保证明自助开具说明

5.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才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6.关于XX学校人才津贴申领人员岗位聘任及劳动合同的说明(模板)

      附件1-6点击下载处


 

                   遂昌县教育局

                   2023522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