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考试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营造创新学习、求实上进的教育教学氛围,进一步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着力打造新时代教育挺进师,夯实教育提质的人才基础,经研究,决定举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素质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使考试活动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科学合理地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郑月娥
副组长:江志军 徐晓峰 肖飞 张仲华
成 员:各义务教育段校长 独立幼儿园园长 各科室长
二、参加对象
1.男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义务段相关学科在职在岗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要求全部参加。2023年申请调动人员、申报(包括初定、转评)初级、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申报市教坛(德育)新苗和市教坛(德育)新秀评选的人员必须参加。
2.鼓励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教师参加。
3.高中段教师以市组织考试为依据,不参加本次考试。特级教师、2022年参加市业务考试A等的教师不参加本次考试。
4.中小学正职校长业务考核评价另行安排。
三、考试范围与形式
1.考试科目与范围
根据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考试安排,2023年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新课程方案、新课程理念,分学前段和义务段,内容分别为:
参考书目(自行购买):
(1)学前段用书:《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解读(幸福新童年编写组编著)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李季湄 冯晓霞主编)
(2)义务段用书:《新方案 新课标 新征程》(吴刚平 安桂清 周文叶主编)和《为‘真学’而教--优化课堂的18条建议》(冯卫东著)
2.考试形式
书面闭卷笔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3.考试评价
(1)为保证各学科成绩的相对公平,各学段学科按参考人数从高到低按比率赋以教师积分。
等级 | 1 | 2 | 3 | 4 | 5 | 6 |
人数比例(%) | 10 | 15 | 25 | 25 | 15 | 10 |
赋分(满分10) | 10 | 9 | 8 | 7 | 6 | 5 |
(2)特级教师、2022年参加市业务考试A等的教师赋分10分。
(3)男50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未参加考试的教师赋分5分。
(4)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批准,未参加考试的教师赋分3分。未经请假批准而不参加考试的不赋分。
(5)其他不用参加业务考试的教师不赋分。
(6)校长业务考试项的教师积分另行组织实施。
4.考试运用
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考试成绩纳入教师积分制赋分管理。同时,作为2023年教师选调笔试成绩、职称评审中初级教学能力考核笔试成绩和丽水市教坛(德育)新苗、新秀评选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笔试)成绩,2023年教师选调笔试、职称评审中初级教学能力考核笔试(高中段除外)和丽水市教坛(德育)新苗、新秀评选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笔试)不再另行组织。
四、考试组织
1.认真组织、严格监考
(1)县教研室负责报名造册、试题命制、试卷收发、考试阅卷等工作,制订教务手册,并做好保密工作。
(2)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担任监考员,教育局领导担任巡视员。
(3)成立考务组,龚笑容、潘伟斌任组长,尹姬君、廖凤标任副组长,教育局机关和教研室相关干部担任考务小组成员。
(4)教育局机关党委、监审室、人事科负责视频监考,负责处理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2.教师造册要求
各学校将本校符合要求的在职任课教师及免考人员按要求造好名册,以“XX学校业务考试名册”为文件名,于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钉钉发教研室尹姬君老师处。
3.考点设置
教育局将在遂昌三中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安排视报名情况再行通知。
4.考试时间
2023年7月15日(周六)上午9:00-11:00(暂定)。
附件:遂昌县2023年教师业务考试报名表和免考名单(请点击下载)
遂昌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