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推动各校(园)全面落实教育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56号,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现就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主题
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宣传教育时间
2023年3月。
三、宣传教育重点
(一)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各校(园)要坚持常抓不懈,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日常行为规范,融入健康浙江、健康丽水、健康遂昌创建工作,提高儿童青少年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常做眼保健操等健康用眼习惯。
(二)加强近视监测干预。各校(园)要坚持预防为主,宣传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各校(园)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开展视力筛查。引导视力异常的儿童青少年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进展过快的儿童青少年进行有效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
(三)改进学校日常管理。各校(园)要全面自查,改善视觉环境,不达标的要整改。坚持眼保健操制度。每节课按时上下课,课间必须让学生离座出教室活动、远眺。
(四)切实加强手机管理。各校(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宣传儿童青少年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同时做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儿童青少年注重保护视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五)有效带动家长参与。各校(园)要坚持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切实强化家长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改变家长“重治轻防”观念。督促家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积极开展亲子体育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家长要以身作则,陪伴孩子时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保障睡眠时间,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六)宣传有益经验做法。各校(园)要坚持综合防控,宣传减轻儿童青少年课业负担、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增加儿童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创造良好视觉环境等对预防近视有益的经验做法。推广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近视防控中的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针对影响视力的重点因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丰富形式。各校(园)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总结宣传学校在近视防控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公益。各校(园)要坚持公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四)注重实效。各校(园)要统筹好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力量,坚持出实招、见实效。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切实履行职责,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校(园)按照要求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23年4月7日前分别将活动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报送县教育局教育科、幼教科。联系人:罗春、江鲜红;联系电话:697750、689577。
遂昌县教育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