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 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
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丽水市遂昌县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的研究与探索,决定启动2023年度省市县教育信息化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四)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省重点课题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领域具有重大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如承担过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单列或认定性课题,开展相关研究并已经结题的,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二)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专业场馆(学习空间、学科教室等)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浙江省第四轮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可以申报;要求课题研究方向与所承担工作相关。
(五)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2人以上的、1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同一层级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相同层级部门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5.相同内容已申报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认定性课题并立项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3月16日。
请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程序
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县教育技术中心提交《课题申报一、评审表》(详见附件1)。各县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向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交限额数量(详见附件2)内的申报课题和汇总信息(详见附件3)。
五、报送材料
(一)《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由县教育技术中心汇总上报市中心,初审单位由市中心统一盖章。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二)《×县(学校)申报市教育信息化2023年课题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同时上报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除外),并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四)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3年3月16日前送至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孙菊连老师,联系电话:8124109,通信地址:遂昌县新荷路2号三楼;电子文档提交至钉钉。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六、其他
1、请各校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历年课题的日常管理和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并及时总结课题成果和经验。
2、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省、市,同时进行,申报时请使用省教育信息化申报评审表,并按照省教育信息化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市级申报课题不设重点课题和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
附件:1.2023年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2.2023年省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分配数
3.2023年省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
总编号 | 评审总分 | 专家组签字 |
2023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
申报、评审表
申报类别: □重点课题(如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的,请填写
已结题的省教育信息化课题立项号:_____ __ )
□专项课题 □单列课题
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负责人:________职称:_______职务:________
成果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
一、本人自愿申报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报表”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领导小组有权使用课题“申报表”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科学设计研究方案,采用适当的研究方法,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在研究过程中,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在成果发表时,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在成果分享时,对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的各自贡献均在成果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在成果署名时,不侵占他人研究成果,不在未参与研究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挂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声誉,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循科研规范。课题研究名称、课题研究组织、研究主体内容、研究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向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8.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二、作为课题研究者或主要承担者,本人完全了解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特授权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领导小组,有权保留或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摘要和电子版;有权公布课题研究成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同意以影印、缩印、扫描、出版等形式复制、保存、汇编课题研究成果,允许课题研究成果被他人查阅和借阅;有权推广科研成果,允许将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内部报告、学术会议、专业报刊、大众媒体、专门网站、评奖等形式进行宣传、试验和培训。
申请人(签章):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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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省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
申报分配数
莲都 | 缙云 | 青田 | 龙泉 | 云和 | 庆元 | 遂昌 | 松阳 | 景宁 | 市直 | |
重点课题(项)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每校不超过2项 |
专项课题(项) | 12 | 12 | 12 | 8 | 8 | 8 | 8 | 8 | 8 | |
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 (项)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题项 |
注: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申报数:80项)由名师网络工作室工作站申报。
附件3
2023年省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县 学校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类别 | 负责人姓名 | 单位 | 课题组成员 | 联系电话(手机) | 是否申报省级课题
| 是否申报市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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