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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丽水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2-23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丽水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丽水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原“丽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具体说明及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二、参赛项目

数字创作、信息技术创作、计算思维三大类。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实践、探索与创新”为主题。请各校高度重视,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将活动开展与“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相结合,落实好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要求,因地制宜组织本地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切实把提升中小学生信息素养作为培养创新人才、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四、活动评比要求

评比竞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二十四届丽水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

五、作品报送方式和要求

请各校清楚归类、分类造册后,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材料(不需要纸质材料),报送至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注意:更具体的报送方式和要求详见“活动指南”。

数字创作项目,全县学生500名以上的学校报送10件以上作品,学生500名以下的学校报送3件以上作品参加县评比。

计算思维项目,全县学生500名以上的学校报送5件以上作品,学生500名以下的学校报送1件以上作品参加县评比。

信息技术创作项目,各校队伍不限,各学段单项队伍不限。

县青少年宫作为一个学校单位参加活动,并协助当地教育技术中心做好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微视频(“和教育”专项)的作品由学生自行于 2023 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通过活动网站(hd.ncet.edu.cn)进行作品上传。

六、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

1.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等奖: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作品总数的25%;三等奖:作品总数的35%;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和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作大赛,具体评分标准参照数字创作项目作品推荐参考指标、计算思维项目作品推荐参考指标和信息技术创作项目作品推荐参考指标。

2.县一等奖作品或队伍指导老师评定为“优秀指导老师”。

3. 为获奖作者(并注明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周兴平(联系电话:13575366982(676982) )

2地址:遂昌新荷路2号三楼

                                                   

遂昌县教育技术中心

        2023223

 

 

 

附件1第二十四届丽水市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通知

202302231438589707.doc

附件2第二十四届丽水市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

20230223143940639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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