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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8-31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主题

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宣传教育时间

2022年9月。

三、宣传教育重点

(一)按照《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要求,坚持不懈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掌握科学用眼护眼健康知识。

(二)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按国家要求落实健康教育教学时间,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健康教育课时,规范开展学校健康教育。

(三)发挥家庭近视防控关键作用。进一步强化家校联动,及时沟通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强调近视危害性,宣传科学的近视防控知识和方法,提醒家长陪护视力异常的学生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发挥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四、活动内容

(一)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各校(园)要坚持常抓不懈,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融入健康浙江、健康丽水创建工作,提高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常做眼保健操等健康用眼习惯。

(二)加强近视监测干预。各校(园)要坚持预防为主,宣传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做到对近视的早预防、早发现。各校(园)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引导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进展过快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效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

(三)改进学校日常管理。各校(园)要全面自查,改善视觉环境,不达标的要整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制定的GB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落实好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的卫生要求,实现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坚持眼保健操制度。每节课间必须让学生出教室活动、远眺。

(四)切实加强手机管理。各校(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同时做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中小学生注重保护视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五)有效带动家长参与。各校(园)要坚持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切实强化家长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改变家长“重治轻防”观念。督促家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积极开展亲子体育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家长要以身作则,陪伴孩子时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保障睡眠时间,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六)宣传有益经验做法。各校(园)要坚持综合防控,宣传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增加中小学生户外体育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创造良好视觉环境等对预防近视有益的经验做法。推广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近视防控中的运用。

(七)认真组织双大课间活动。为了更有效的预防近视,规范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各校要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双大课间活动,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全县大课间视频赛评比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校(园)要按《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秋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各校(园)要紧扣主题、围绕重点、创新形式,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教育实效。

(三)坚持公益。各校(园)要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请各校(园)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22年10月8日前分别将活动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报送县教育局教育科、幼教科。联系人:张红专、江鲜红;联系电话:677248、689577。

 

 

 

                                                     遂昌县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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