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2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和申请调动教师名单的通知
关于上报2022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和申请调动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和《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遂组通〔2021〕36 号)《遂昌县规范教师交流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县教师调配、交流工作进一步调整如下:
一、对小学、幼儿园部分区域进行调整
(一)教师进入“一环”需要在“二、三、四环”服务5年以上,且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需要参加当年业务或选调考试。按照考试成绩、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结合近3年教学质量检测成绩综合考量选调。
(二)教师在“二、三、四环”之间调动需要在本校服务3年以上,且需要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教学质量检测成绩和当年业务考试成绩作为参考。
二、请各校按照《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中五类“交流对象”的规定,认真做好2022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摸底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通过钉钉发送至雷土松老师。
三、2022年有申请调动的教师(含要求调出遂昌的教师)请于7月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同时,请学校将《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信息汇总表》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雷土松老师。逾期本年度将不再受理。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摸底调查汇总表
2.遂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调动申请表及信息汇总表
3.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意见
4.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