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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2009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考试考生守则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08-20 字体:

1、考生在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

2、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进入试场前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3、考生答题前必须在答卷密封线外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

4、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在试卷上用不同颜色的笔交替答题,不得擅自在试卷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密封线内。

5、禁止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或乱涂乱画,违者以0分论处。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偷看、抄袭。

7、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8、开考30分钟后经监考教师核对试卷后允许考生交卷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整理后反放在桌上。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9、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将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10、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若有违规舞弊行为,除参照《关于严肃处理教育部门干部、教师考试舞弊行为的意见》(浙教办[1997]222处理外,两年内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师德培训为不合格

遂昌县教育局

二○○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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