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新教师招聘公告和县示范幼儿园校医招聘公告中对遂昌籍考生有加分优惠,现对“遂昌籍”考生认定作如下说明: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遂昌籍:
1、 出生地在遂昌县;
2、 生源地在遂昌县;
3、 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户口在遂昌县。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