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丽水市第四届中小学 “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县教育研究室、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丽水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我县相关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学校推荐。县教研室、各校于3月21日之前,摸底本校本单位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张榜公示,并填写《丽水市第四届“教学名师”“德育名师”推荐表》(附件2),钉钉发送县教育局人事科雷巧菁老师。
2.确定人选。3月26日之前,根据各校推荐情况,县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综合评定,并报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市级参评人选28名(其中农村学校不少于3名)。
3.公告公示。最终确定的参评人选县教育局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材料申报。各参评人选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丽水市第四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完善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信息,具体工作届时建立参评人员钉钉群予以布置。
5.做好丽水市第三届“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认定工作。请各校各单位的丽水市第三届“教学名师”“德育名师”填写好《丽水市第三届“教学名师”“德育名师”任期确认汇总表》(附件3),于4月10日前钉钉发送教育局人事科雷巧菁。
请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解读文件要求,细致做好校级摸底推荐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我县参评人员推荐工作。
附件1-3下载:202103161131564015.rar
遂昌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