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今年我市“端午水”较明显,据气象部门分析,全市即将进入主汛期,局部汛情、山洪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为切实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好当前学校防汛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分解安全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及早安排,把防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教育,完善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灵活运用教育教学方法,采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对师生进行发现险情、避免危险、遇险逃生等安全教育,针对当地可能发生的汛期灾害,开展防御暴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避险、逃生、自(互)救能力。同时,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师生开展演练,确保防范预案正常启动。
三、做好准备,认真防范。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当前防汛各项预防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与当地防汛、气象、土地、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灾情预测、灾害防范、抢险救灾等方面取得他们的支持。要结合前期布置的校园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经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学校,建立管理档案,专人密切观察,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勘察确定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学校,要加强检测和警示,防止发生意外。要特别重视在建工程(维修项目)的防汛工作,注意加固建筑工地的棚架,对应急救灾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作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在汛期期间,应保持校舍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竖向排水、屋面、地面和校园周围的排水系统畅通,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排水不畅导致灾情。
四、加强值班,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必须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必须做到职责清、情况明、效率高。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坚守工作岗位,必须在发生汛情、灾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汛期信息报告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信息传递网络,落实信息报告员及相关责任。发现重大险情,在及时果断采取有效安全防范和撤离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严明纪律,严肃追责。防汛工作不仅是一项任务,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把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严明防汛纪律,做到政令畅通,上下一致,步调统一,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能力。要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检查、不报告,责任不落实、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或玩忽职守,麻痹大意,工作飘浮,造成灾害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严肃处理。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