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遂防流感办《关于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200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小结于15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报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公室和教育局基教科。
电子邮箱:
(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公室)scH1N1bgs@126.com
(教育局基教科)psx779@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遂昌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遂防流感办〔2009〕5号
关于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各托幼机构:
2009年3月18日以来,墨西哥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目前,疫情已波及到美国、加拿大、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世界卫生组织将甲型H1N1流感警戒等级提升至五级。5月11日,我国卫生部通报了四川省确诊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这是我国内地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防控形式非常严峻。4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落实各种措施做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为了加强我县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决定开展全县学校和托幼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
一、检查内容:
防控组织建立、晨检制度落实情况、学生缺课原因记录、教室寝室等通风措施落实、学生个人卫生特别是洗手方式落实情况、相关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方法
1、自查阶段。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小结于15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报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公室。电子邮箱:scH1N1bgs@126.com。
2、抽查阶段。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公室组织人员于15日后抽取部分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检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