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辅导小学:
现已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关于颁发《浙江省中小学校园自杀事件预防与心理干预实施意见》放在“遂昌教育网——内部资料——基教科”下,请你们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