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成技校:
根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今年申报(包括初定、转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在职在岗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考核程序
(一)公开课。
凡申报中级(包括转评)、高级教师职称者,均需上一堂公开课,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笔试。
1.高级: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笔试,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时间2020年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科目为书面纸笔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试场。
2.中级和初级:申报初级(包括初定)、中级(包括转评)职称人员的笔试,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高级: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面试,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2020年8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中级:申报中级(包括转评)职称人员的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0年8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实施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的学校,相应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3.初级:申报初级(包含初定)不用参与面试。
三、考核内容
(一)笔试范围
具体考核范围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
教师系列:模拟上课(高级20分钟,中级15分钟);
教育管理系列:结构化面谈(15分钟)。
(三)考核评定
1.笔试、面试各100分。面试成绩确定为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评定A等人数为25%,B等人数为35%,C等人数为30%,D等人数为10%。
2.免面试申请:在岗在聘的市级教学(德育)名师、学科(德育)带头人、省教坛新秀、近两届省课堂教学评比一、二等奖和市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近三年省中职职业能力大赛一、二等奖和市中职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申请相应学科面试免考,直接确认为A等;市教坛(德育)新秀可申请相应学科面试免考,直接确认为B等。其它无现场课堂教学考核环节的各类评比获奖的职称申报人员,均须参加课堂教学面试考核。免面试申请表见附件《丽水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免考确认单》。
3. 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笔试合格证、面试等级证书有效期 3年(2020年~2022年)。
(四)初级(包括初定)和中级(包括转评)笔试加分规定及划分原则
1.加分规定:参加中级和初级笔试的农村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临退休前5年的教师可以加5分,不累加。
2.划分原则:按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分合格线,合格率90%。同分数的同等处理。
四、上交材料及要求
(一)2020年6月17日前,各校(单位)将申报职称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有关材料(纸质盖章和电子稿)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注意:报名表排列顺序一律按:高级、中级、初级的顺序排列。电子版压缩打包通过钉钉私发。联系人:包日富,电话:8122601。
各校要仔细核对申报人姓名,特别是报考学科。按时申报,逾期不补。
五、其它事项
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责任到人,“一把手”负总责,切实促进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的提高。要严肃考风考纪,若有违规舞弊行为,按丽教人〔2003〕60号文件严肃处理。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对申报笔试、面试人员无故缺考的原则上不得参加当年职称评审,并进行通报。
1.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报名表
2.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报名表
3.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免面试申请(确认)单
4.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成绩单(空白表,自主评聘试点学校使用)
5. 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