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昌县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先进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开展“争当‘丽水之干’模范集体和先锋人物大比拼活动”及“红色领航聚力”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在教育系统提振精气神,彰显正能量,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基层组织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中的先锋模范和政治核心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可自行决定推荐个数;
2.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基层党组织择优推荐1名;
3.优秀共产党员:党员数20人以下的支部可推荐1名,党员数20人以上的支部可推荐2名。
机关党委从中择优表彰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育人、教学科研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4.发展成效显著。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和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2.党务工作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完成教育局机关党委及支部书记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党组织在凝聚服务师生、助推学校发展等方面有积极作为。
3.作风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好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三)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立足本职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担当有为,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挥洒‘遂昌之汗’增色‘丽水之干’增辉‘丽水之赞’,大干实干高质量绿色发展”建设中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4.修身律己严格。带头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三、评选办法
(一)工作程序
各党组织要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在层层筛选、逐个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先进建议名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基层、一线倾斜。拟推荐的各类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基层党员群众的监督。教育局机关党委对申报参评优秀基层党组织和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表彰对象。
(二)上报材料
评选的各类先进都要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并认真撰写事迹材料。于6月1日前,将各类先进的登记表、事迹材料及名册电子版钉钉报教育局机关党委。联系人:俞芳琳,联系电话:612352。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是我们开展“红色领航聚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要高度重视,打造一批党建标杆,在彰显工作成效、提升工作品位的同时,使广大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有目标、行有准则、评有标准、比有榜样”。要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凝聚社会正能量,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各党组织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使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附件:
中共遂昌县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