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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5-09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示范家长学校,各乡镇(街道)妇联、各机关妇委会:

5月11日-15日为“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促进“三教”结合,实现教育角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现根据总体活动安排,制定此次宣传周活动方案,望各校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宣传《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1日 — 5月22日

三、活动内容

1.云家庭教育讲座(5月15日)

2.云家庭教育主题论坛(5月22日晚)

3.《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根据当前防疫工作要求,家庭教育讲座和主题论坛拟采用钉钉直播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2.关于“家庭教育主题论坛”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家庭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遂妇〔2019〕22号文件要求。

3.宣传周活动期间各校、各单位要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游字和板报等形式宣传《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具体形式各校各单位可自行研究决定。)

4.活动标语参考见附件。

5.各校于5月22日前将宣传周开展活动小结(形式:文字、图片或美篇均可)报遂昌县教育局教育科(一)雷巧菁老师处;妇联系统将宣传周开展活动小结(形式:文字、图片或美篇均可)报县妇联王美红处。

 

附件:2020年家庭教育宣传周宣传标语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妇联

遂昌县关工委    遂昌县家庭教育学会

2020年5月8日

 附件

2020年家庭教育宣传周宣传标语(供参考)

1. 认真貫彻执行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2. 实施《条例》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家长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

3.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4. 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

5. 父母应当履行家庭教育的义务!

6. 教育孩子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创新!

7. 一个优秀的孩子背后必定有一个优秀的家庭!

8. 家长要想改变孩子,首先从改变自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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