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 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管理和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请各校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首届 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遂教发〔2020〕17号)要求,按照学校班级数的20%比例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遂昌县首届中小学“星级班主任”评选考核表》、《遂昌县首届中小学“星级班主任”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和事迹材料(书面和电子稿)交人事科雷松根处汇总。5月初教育局将组织联评,未及时上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