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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教育系统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4-13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成技校: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件》和《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公共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浙建房〔2020〕1号)和《遂昌县城乡公共房屋安全排查暨2020年度城乡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遂解危办〔2020〕00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危旧房治理工作实际,就做好2020年度校舍安全排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请你们遵照该方案,迅速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完成相关表册上报。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排查,全面完善我县教育系统每一栋房屋的信息状况和掌握每栋房屋的安全使用现状,同时进一步加强校舍的动态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的总体原则,以2016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为时间界线,以本领域的非住宅房屋幢(栋)为对象,利用2018年度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成果,结合实地排查,摸清每一幢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房屋产权使用状况及房屋安全使用状况,特别是对建设标准较低、维护水平较差、山边水边等地质灾害易发点的房屋进行排查,对于符合安全鉴定情形的,必须列入疑似危房进行安全鉴定,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砖混框架类房屋要重点检查房屋基础是否出现沉降、移位,检查梁、柱、楼板、承重墙、钢结构等主要构件是否出现断裂等可能导致其相关构件失效及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泥木结构类房屋要重点检查地基基础、木结构、墙体、屋顶等房屋主要构件是否出现安全隐患,要特别关注泥木结构房屋排水及周边场地环境对房屋安全使用的影响。排查的同时,重点对已治理改造的危房进行“回头看”,核查治理情况,严防“数字治理”和已腾空房屋内人员回迁,发现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治理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的教育局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邱根松

副组长: 毛立华

成  员: 范华忠、吴文华、杨炜、李秀谊、龚笑容、李卫文、潘卫平、周长俊及各学校校(园)长

各校应尽快确定校舍安全排查工作联络员(至少两名以上),并填写《遂昌县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联系名单》,于4月8日前上报校舍办周长俊老师。各校的校舍安全排查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校舍排查、排险、人员撤离安置及危房治理改造等具体工作实施。

(二)校(园)长作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三)各校应按要求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校舍安全巡查机制,并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学校还要根据各自现状,加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有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各校应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我县2020年度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及前几轮排查经验,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宣传动员工作。

(二)各校务必要落实专职校舍安全排查工作人员。排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的对房屋进行分类、甄别。审核人员要加强信息核对、及时纠正错误信息,严把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质量。在2020年4月15日前,以校为单位,在前几轮房屋使用安全排查的基础上,逐幢逐户地开展好校舍使用安全的实地排查工作,确保不少一幢、不漏一户,并调查填写《遂昌县公共房屋安全排查登记表》。

(三)排查时应核对、采集房屋信息,并对房屋安全使用现状做出客观的判断,明确房屋是否属于疑似危房。在实地排查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或存在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向教育局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及时填报《遂昌县房屋使用安全排查疑似危房汇总清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县教育局。

(四)县教育局将及时汇总各校填报的《遂昌县房屋使用安全排查疑似危房汇总清单》,在2020年4月25日前,教育局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分组安排到相关学校实地排查、确定疑似危房的实际情况,最后确定教育系统的《遂昌县房屋使用安全排查疑似危房汇总清单》,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建设局。

(五)县建设局将督促第三方鉴定机构于2020年4月30日前组织开展并完成疑似危房的鉴定工作,及时出具鉴定报告。各校要积极配合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工作,核实、提供规划工程许可、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

(六)各校应不断完善房屋使用安全全覆盖、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在排查工作中充分发挥房屋安全管理员的作用,按照防汛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做好危旧房隐患排查和巡查管控工作。各相关学校在收到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后应及时根据鉴定等级,按照“腾、拆、修、控”等四种解危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长俊646308,黄金根625053

 

附件:1.遂昌县房屋使用安全排查疑似危房汇总清单

2.遂昌县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3.遂昌县公共房屋安全排查登记表

4.学校房屋排查工作统计表

5.《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城乡公共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6. 《遂昌县城乡公共房屋安全排查暨2020年度城乡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排查工作附件.zip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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