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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0-08 字体: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一)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

以充分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为目标,以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权限下放为重点,在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岗位管理和2018年自主评聘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确定遂昌县民族中学为2019年省级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学校之一,开展高级教师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

(二)减少职称评审中提供的材料数量。牢固树立为教师提供服务的工作导向,全面梳理在职称评审中需要教师提供的材料清单,能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验证的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更加突出立德树人和教学导向,适度控制教师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论文课题、编著教材、公开课、获奖等数量,切实减轻教师提供材料负担。今年是网上申报第一年,为了保证职评顺利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准备双轨同步进行。纸质材料准备见材料清单(中、高级清单见附件15-1和15-2、初级清单见附件16)。纸质材料上交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三)探索中小学教师职称在线申报和评审。中、高级职称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初定依托“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1.中、高级教师职称网上申报。登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入“教师自助子系统”进行申报。各学校(单位)务必按时更新完善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教师个人信息,确保网上申报顺利进行。网上申报时间:20191016日至1022日。

2.初定网上申报。登录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rlzy.ls12333.cn,字母区分大小写)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登录系统后点击“我要申报”,再点击职称申报下方的“立即申报”,并根据网站提示选择评委会,然后选择需要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进行填写及选择主管单位(相对应的主管单位请咨询本单位相关人员)上传申报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由系统直接拉取,无需申报人员上传材料)。网上申报初定(初级)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单作为其它材料上传。

学校(单位)使用动态令牌登录(网址:https://rlzy.ls12333.cn,字母区分大小写)点击“单位中心、申报管理”在申报管理列表进行个人申报的审查。学校网上审核初定(初级)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四)做好中小学校非在编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精神,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公办中小学校聘任的非在编教师,特别是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符合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允许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评审结果由所在学校自主使用。 

(五)及时做好职称评审信息归集工作。各校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信息归集,并同步更新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个人信息。

(六)做好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改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评审范围 

  在全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委托评审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三、申报条件 

  (一)初定资格条件 

   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合格的教师,可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二级教师资格;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二级教师资格。 

  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可参加相应档次的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按《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规定执行。 

  2.中专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职称申报条件按《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2004﹞147号)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管理职务评审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中所在岗位不能纳入其他职称系列评审的工作人员,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但对学时(分)暂不作具体要求,普通话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教师资格不作要求。 

  3.各系列之间原则上可以转评,申报者必须以现从事的主要工作量2/3以上为准,且在此岗位一年以上方可转评,转评次年才能晋升。申报人的申报学科须与所教课程相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德育学科教师职称申报范围。对取得本科学历并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且长期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教育教学人员(即获得过市级优秀班主任、明星班主任、师德楷模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三年以上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德育课教师;担任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或取得本科学历并承担德育工作任务的在职在聘市德育新秀、德育带头人、德育名师,可参加德育学科教师职称评审。参评对象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迹”。 

  四、评审政策 

  (一)坚持以德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乐于从教。凡申报教师职称的,须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进行教师同行和学生满意度测评,教师同意推荐率和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下可以为家长)满意率原则上需达到85%及以上才能推荐。 

(二)突出教学中心地位。要加强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和效果的评价,对职称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水平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对农村教师尤其乡村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农村教师(享受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教师,下同)评聘高一级职称的通过率原则上应不低于城镇学校。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农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时应适当倾斜照顾。在地理位置特别偏远、条件特别艰苦的学校(指高坪、黄沙腰、柘岱口、西畈、梭溪、古楼)任教满30年,表现优秀且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经县教育和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可单列评聘高级职称,不占所在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表现优秀指的是近3学年(2016-2018学年),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有2年以上位居前三分之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2014-2018年)年度考核在学校排名均在前二分之一且至少有1年以上是优秀等级。

2.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

(四)根据我县实际,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统筹部分中、高级名额,用于没有空缺岗位单位中表现优秀的教育教学工作者、已取得资格而未聘表现优秀的教师等二类人员实施竞聘上岗。

   1.遂昌中学竞聘上岗办法由遂昌中学自行制定,报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施。

2.其他学校竞聘上岗办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加竞聘的表现优秀指的是近3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在学校排名均在前二分之一或至少有1年以上是优秀等级。且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不包括副班主任及其他职务); 
    
(3)任现职以来担任正股级职务3年及以上; 
   
(4)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市科技新秀(绿谷新秀)、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秀。 

(五)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和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人员在申报评审中级职称时,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获得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以及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功勋教师、市名师等,在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对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市科技新秀(绿谷新秀)、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秀,在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时,予以优先推荐评审。 

  (六)量化评审。对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从专业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资历条件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委会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 

(七)论文要求。原则上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评聘职称的前置条件。量化考核中论文发表的刊物均须为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34.shtml)正规备案的刊物或我市教育系统内部刊物《丽水教育》,发表在增刊、非法出版物或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承认第一、第二作者或执笔者,省级以下论文只承认第一作者。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县级及以上一级、二级学会颁发。提交的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 

(八)继续教育要求。申报对象近三年参加“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 72学时(学分)。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可计12学分。参加函授学习者可由办学单位出具参加学历教育证明。 

2019年凡参加职称评审、初定、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取得2个科目的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当年参加培训考核不少于1个科目)。培训网址:丽水市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rlzy.ls12333.cn,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考试通过后在首页点击“我的证书”打印即可(咨询电话:遂昌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0578-8520350)。 

  (九)班主任工作要求。依据《评价标准》,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要求累计担任班主任满5年及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须满2年及以上),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要求累计担任班主任满3年及以上(其中任二级教师以来须满2年及以上)。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但不计入量化考核分: 

  1.担任学校中层(含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及以上岗位的管理工作人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其管理工作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年限,德育导师不能代替班主任工作经历; 

  2.任教音、体、美、劳、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学科的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相应的各类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咨询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十)支教要求。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参加的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公办学校教师在全日制民办学校任教,可视作支教经历。全日制民办学校教师、高中段教师和局直属单位教师不作支教要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应有在农村任教或支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原参加的全职支教时间可累计计算)。

从2019年开始支教的城区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称,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3年及以上的经历。

  (十一)课程改革要求。中小学教师要积极参与课程改革,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要积极参与社会培训。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选修课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参与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和开设情况,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相应的研究和成果列入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 

  (十二)中职教师研修要求。对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十三)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要求。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2010〕33 号)精神,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累加计入其所申报的兼教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辅导员个人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国家、省、市、县四级少工委颁发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或著作),可视作其所申报兼教学科的业绩。  

(十四)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普通话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十五)年度考核要求。申报高、中级的教师,近5年、3年年度考核需要在合格以上,作为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十六)公开课要求。申报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申报一级教师,具有讲授镇级或片区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十七)中职专业课教师技能要求。中职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中职专业课教师申报一级教师,应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十八)外地(指的是丽水市之外)调入的高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认定,参照转评人员要求,报送时间与申报高级教师评审时间一致。(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

(十九)其它政策,依照《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执行。

五、申报要求 

(一)按时上报材料。按要求做好纸质材料,各校申报职称的纸质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之间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特别要注意的是因专业不符,不能初定的教师,要提交纸质材料,参加初级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16。联系电话:8122601),逾期不予受理。参评教师的任现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其他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二)严把材料审核关。复印件须逐件签上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加盖学校(单位)公章。提交的佐证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专著复印前3页和最后1页,包括目录)。

(三)破格晋升对象,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有关材料,同时必须在《花名册》《评审表》相应栏目标明“破格”字样,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及内容,破格人员与正常晋升人员花名册要分开填报。

(四)评审材料上报前须按《评审材料清单》(附件5)要求逐项核对后上报。《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按学科类别以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电子文档通过办公助手报送至县教育局人事科。对评审材料不规范或不全的不予受理。

(五)初定(即所学专业是教育类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专业不相符的(即所学专业不是教育类的),参加初级评审,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见附件16-19)

(六)《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和《中级和高级量化竞聘结果排名单》提交要求:《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10月18日前通过办公助手发送电子版本给包日富老师;《中级和高级量化竞聘结果排名单》要有量化考核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校长签字并盖公章后上交。市名师、市科技新秀(绿谷新秀)、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秀等以上等级的荣誉必须在两个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 附件点击下载处.zip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EXCEL填写说

3.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的条件

4.丽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表

5.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要从系统中导出)

6.班主任(教育管理)年限审核表

7.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情况审核表

8.年度考核登记表(2014-2018)

9.中小学教师校内公开课考核综合评价表

10.中小学、中职教师选修课开发及参与社会培训情况评价表

11.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系列高级职务工作业绩鉴定表

12.破格推荐高级职称(职务)审批表

13.破格人员上公开课登记表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5-1.2019年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15-2.评审对象报送评审材料具体要求

16.初级评审材料清单

17. 初级评审汇总表

18.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9.县初定文件

20.《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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