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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征集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9-04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全面实施,培养广大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选拔优秀自制教具作品参加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决定征集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征集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9〕35号)及(丽教技中心〔2019〕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时间

各校根据教师学生作品情况,推荐优秀自制教具作品参加本次征集评选,并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电教馆。

二、提交资料的数量及格式

1.数量

(1)各申报者提供《教师作品申报表》、《学生作品申报表》、《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纸质资料各2份。相关表格在省中心文件附件中下载。

(2)以上所有纸质资料相应的电子文件1套。申报者应提供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动录像视频1套。报送《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时,请同时报送候选人电子照片或另附一张与表格同样的照片。

(3)纸质资料、电子材料(可用钉钉上传)学校汇总后统一上交到电教馆。

2.格式

(1)申报者提供作品的活动录像视频,应采用mpg\avi\rm格式,每件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

(2)作品制作要求详见省中心文件,每件作品的所有电子资料以文件夹形式存放,且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作者+作品名称。

三、奖项设立

县级将组织一次评奖,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

四、电教馆联系人:叶增喜;联系电话:0578—8124809。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

                                 2019年6月5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征集浙江省 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的通知.doc

          2.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征集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作品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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