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各种津补贴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在新工资制度下的岗位津贴补贴未实施之前,现行各种津补贴继续按原标准执行。现将下述各种津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2009年教龄津贴申报。有变动的在备注栏加以说明,新增人员排在后面,一式二份。
2、知识分子补贴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1)中级以上职称,此项可与职务工资变动情况一起做在职务工资变动表上。(2)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10年、中专毕业后工作满15年。(3)小一中二职称,工作满15年。(2)-(3)类情况执行时间为2008年9月。《知识分子补贴花名册》一式二份(用16开纸)。
3、班主任补贴申报。一式二份。
4、新任免校长工资、津贴有变动的,填写《交流、调动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校长职务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用16开纸),执行时间为2008年9月。
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11月20日前上交县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