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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2-14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心小学、中心成技校: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生命救治和人民健康保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遂昌县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8】33号)文件下达了2018年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考核。经研究,现就教育系统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要求,完成时间节点是12月底,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校抓紧发动教职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我局对各校下达任务(见附件),参加献血的教职工凭献血证报销往返车费,注意路途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等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统一后明确)。

二、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登记采样地点:遂昌县平昌广场南献血车,献血固定时间:每月19、20、29、30日。

三、请各校支部书记带头、支委带头、党员带头。我局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2018年度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表”中第二项“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第5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上积极有为、发挥作用,开展各项争创活动)考核内容。完成100%不扣分,完成90%以上扣1分,完成80%-89%扣2分,完成70%-79%扣3分,完成70%以下不得分。

四、做好三个时间节点的报送工作:

1.附件请于下周一(12月17日)下班前办公助手或钉钉报机关党委叶珠香,联系电话:642578。

2.12月20日下班前报送本校19日和20日献血情况(人次及献血证照片)。

3.12月31日下班前报送本校29日和30日献血情况(人次及献血证照片)。

 

附件:

201812141430314338.xls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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