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电信局商定,自2008年10月份开始,我县各中小学、局直属单位的固定电话缴费按2006-2007年平均费用分月交纳,已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单位由中心统一支付,其他单位自行支付。协议业务范围为固定电话、小灵通月租费、来电显示费、本地话费、国内长话费。但不包括信息费、国际长话费、他网固话通话费及其他一次性托收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