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并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11月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以下材料(档案盒装好)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包日富老师处。
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表》(纸质3份,附电子稿)。
2.《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对象花名册》(纸质1份,附电子稿)。
3.参评教师代表性科研成果2篇(部)(纸质1份,附电子稿),并在评审表中标注出用于答辩。
4.《破格推荐中小学正高级职称审批表》(纸质1份)。
5.教师个人或当地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重要材料,需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6.评审表中不能填报的其他论文、课题、公开课、参编教材以及获奖等材料,按照评审表中的格式另附表格,由所在单位和教育局负责审核,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7.提供的电子稿中,参评教师的相关电子材料文件夹以“遂昌县+申报学科+姓名”命名上报。
8.《 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对象汇总表》(纸质1份,附电子稿)。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