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近期部分地区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18》69号)转发给各校,高度关注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遂昌县教育局
2018.9.28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近期部分地区学生食品安全事件的通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