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双检测报告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
新学期已开始,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已陆续发放使用。按照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要求,请各单位做好以下三点:
一、严格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二、做好该批次产品的留样工作,每批次产品至少留样3件(套)。
三、已发放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的学校,请在2018年9月21日前(本周五)将双送检报告(即厂家产品检测报告和学校自行送检检测报告)复印件上交教育局电教馆郑丽英老师;还未发放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的学校,请先送检,检验合格后再发放且上交双送检报告。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到位。如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4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联系方式: 郑丽英 0578-8124109
请各校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人员及时加入管理群:
遂 昌 县 教 育 局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