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浙教办函〔2018〕260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校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环境卫生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高坪乡中心小学根据通报内容,在9月30日前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