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新招教师转正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就近两年新招教师转正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正对象:
1.2016年和2017年新招教师考核合格人员(见附件4和附件5)。
2.2016年以前不具备转正定级条件现在已具备转正条件的人员。
二、转正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 试用期(一年)满并且考核合格(见附件4和附件5)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转正人员须填写或提交: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二份(上交该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名册表》(学校审核汇总,上交盖公的章纸质表和电子稿各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四、填表注意事项:
1.2016年新招教师符合转正条件的,2017年9月转正(补填写附件2),学校签署意见时注意时间填2017年9月。
2.2017年新招教师符合转正条件的,2018年9月转正(填写附件3);
3.2016年以前不具备转正条件的人员,如果2017年符合转正条件,则2017年9月转正(填写附件2);如果2018年具备转正条件,则2018年9月转正(填写附件3);
4. 学校汇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名册表》(附件1)时,按年份分表填写。
注:学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经办人核实后写明“与原件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由学校统一收齐,并于9月11日前上交。交人事科包日富老师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名册表》电子稿通过办公助手发送)。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