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申领《浙江省IC卡式居住证》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遂昌县关于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遂公发〔2018〕16号)、《遂昌县公安局、遂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公民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遂公发[2018]1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申领《浙江省IC卡式居住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1.非遂昌县户籍,且在遂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职工,包括临时工。
2.非遂昌县户籍,且在遂昌县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在遂昌县幼儿园就读的幼儿。
二、申领办法
1.填写申领表:“《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其中教职工由本人填写,中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在老师指导下由本人填写,小学低年级和幼儿由家长或教师代填。 “《浙江省IC卡式居住证》申领(签注)表”中的“证明材料”栏三种情形之一中打“√”即可;“申请人声明”栏,成年人需本人签名,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签名;“申请人声明”栏以下各栏不用填写。
2.提供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1张。
3.办理地点:申请人可以到妙高街道公安路25号社区警务中心或当地派出所办理。县城中小学、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若办理人数较多时,可以与县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大队王志宏警官联系到学校集中办理,联系电话:617664。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工程,在遂昌工作、就读的非遂昌户籍人员申领办理《浙江省IC卡式居住证》工作已纳入平安考核,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为平安遂昌建设作出贡献。
2.做好排查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非遂昌县户籍的教职工、学生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到不遗漏一人,并扎实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于9月10前将附件一(单位从业人员名单)、附件二(学校入学人员名单)电子版通过办公助手发给县教育局基教科廖观雄老师。
3.做好申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指导教职工、学生填写好《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准备好相关材料,需要到学校集中办理的,主动做好与公安部门联系对接工作。
另外,8月9日上午8:45在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布置工作,请各校派分管政教工作的副校长或政教主任参会。
附件:1.单位从业人员名单
2.学校入学人员名单
3.《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