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第10号台风“安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于7月18日20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生成,19日14时其中心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东南方向约1380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8级,中心最低气压为995百帕。预计“安比”在20日以后逐渐转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于22日凌晨到上午在我省中北沿海至上海一带登陆。受其影响,21日傍晚起浙中北沿海有10到12级大风,浙北地区和浙中北沿海地区部分有暴雨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
7月20日下午,省市县三级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部署防范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相关工作。为落实各级防台防汛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全县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各校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防汛工作领导,配好应急防汛队伍,配齐防汛应急物资;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全面部署,周密安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局各学校安全联络员要通过到校实地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联系学校防台防汛工作的督查落实。
二、加强值班,畅通信息。7月21日起,在台风警报期间,各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实行领导带班制,强化校园及周边汛情雨情监测巡查。校长和分管领导、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发现重大汛情、险情、灾情,要迅速采取行动,及时投入人力物力,全力保障防灾避灾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损害降到最低点,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三、停课停工,防灾避灾。
1.各学校组织的夏令营等暑期实践活动、幼儿园开设的暑假班等集体活动,在台风警报期间必须停止户外活动,根据预警等级适时落实停课停班措施。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要加强对下属幼儿园的督查指导。
2.有在建工程或校舍维修工程的学校,在台风警报期间,要做好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除险加固,确保工地设施和人员安全。根据预警等级适时落实停工停产措施。
四、认真排查,及时整治。各校要根据本地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对学校周边山体和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临河靠山的学校更要提高警惕。
1.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防汛防台防地质灾害检查。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河道(水域)、供配电房和排水泵房、在建工地、老旧房屋、大树老树、防汛墙和水闸、低洼易积水点、地下空间、高空构筑物(悬挂物)和避雷设施以及各类防汛物资贮备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防汛安全隐患。
2.要做好排水设施设备和校内排水管网的检查和维修,清理屋顶平台,确保天沟和落水管道通畅;及时疏通排水管网,清理下水井,确保校区和校内道路排水畅通,要及时清理校园路面垃圾,防止雨天堵塞排水管道进水口;校内低洼易涝区域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
3.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广告牌、室外天线等户外设施要全面清查,及时加固;要对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加固,特别要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要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老旧牌匾、墙面突出标志、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对在汛期中有危险的的破旧校舍(包括水、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校舍,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一律停止使用。
五、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各校要主动与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沟通,根据气象信息和相关部门的预警,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掌握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暴雨洪水和台风等信息,提前预警,对学校内重点险情隐患部位要圈定警戒线,标明危险警示标志,定时定人观察监测;及时向师生及家长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布置防范。
六、家校联系,宣教到位。各校要对广大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防灾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汛意识和自护自救及求救能力。要通过校讯通、微信等方式及时将有关防台防汛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教育指导学生和家长做好防台防汛防地质灾害。
教育局将对学校(幼儿园)防台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值班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督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