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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退养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人事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8-29 字体:

各农村中小学:

根据浙人发[2008]78号文件精神,从200811日起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经研究决定,退养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按在职教师任教津贴的90%发放,请遵照执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0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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