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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推荐丽水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及德育新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6-01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教坛新秀和德育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办人〔2018〕64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开展向市教育局推荐中小学教坛新秀和德育新秀人选的工作。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校及时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鼓励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须于2018年6月8日前报送人事科(其中各类推荐人的“名册表”须通过办公助手发送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逾期不受理。

二、所有被推荐人都须参加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6日-7日,具体安排和考试范围见附件5-6。理论考试后择优录取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分别参加课堂教学能力、德育实绩考核,时间定于2018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校在推荐候选人时要注意到学段、学科的平衡,同时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同一学校最多只能推荐4人,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最多只能推荐2人。被推荐人在学校要进行排名,名次在“名册表”中标注。 

四、正式确定的申报对象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前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凡有违背师德行为被查实的教师不能推荐上报。

五、申报表《申报表》(附件3、4)要求正反面打印,不得自行调整页边距、行间距等。

附件:2018教坛新秀和德育新秀评选文件和附件

 

201806011823420752.rar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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