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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5-24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39号)精神,现将遂昌县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方式

1.县级层面。开展“我是幼儿园教师-感动瞬间”摄影展,通过真实活动呈现幼儿教师工作、学习生活的生动案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引导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幼儿园层面。各幼儿园要围绕“我是幼儿园教师”主题,多视角、多形式宣传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和具体案例。要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会、主题宣传等活动,引导家长关注幼儿发展需要,支持配合幼儿园教师各方面的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摄影展要求

1.照片内容:照片画面富有感染力,充满童趣和活力,内容包括教师成长之路、教师保教风采、教师特长展示和背后的故事。充分体现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特色和爱岗敬业、爱生乐教的精神风貌。

2.照片格式:照片画面清晰,能用于放大尺寸,需要提供2416万像素以上的电子照片。每张照片需用“照片名称+照片解说+幼儿园名称”作为文件名。

3.上交时间及数量:以班级数为基准,每班至少提供5张相关照片,供选择录用。并于6月3日前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

“教师成长之路”——1597981716@qq.com   邱老师565306;

“教师保教风采”——1277194640@qq.com   江老师689577;

“教师特长展示”——542928028@qq.com    杨老师583320;

“背后的故事”—— 280959794@qq.com     陈老师699349。

(二)幼儿园活动要求         

 请各幼儿园于6月18日前将本园宣传月的活动情况总结和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或视频等汇总报送至县教育局幼教中心,联系人:王丽娟,电话:654121;邮箱:10112833@qq.com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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