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8〕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幼儿园、普通中学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究机构、电教机构和青少年宫。
二、评选数量和推荐名额
第十二批特级教师计划评选250名左右,丽水市推荐名额17人,我县可向市推荐4人。
三、评选条件、程序和评选要求
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39号)精神执行,推荐人的情况要在学校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要求
推荐人的《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和《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于2018年5月16日前通过办公助手发送给遂昌县教育局郭昌华老师,纸质材料可于2018年5月21日前上交。
附件点击下载:
1、浙教人〔2018〕39号
2、丽教人〔2018〕56号
3、《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和《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