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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评选县级优秀教师等先进的工作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6-26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各乡镇成技校:   
  由于市级评选先进的文件未下达,市级以上先进推荐人选不能确定,所以先进行县优秀教师和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市级文件下达后,市级以上先进推荐人选从各校推荐的县级先进人选中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2003年以来取得显著成绩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和评选办法
  1、80人以上的学校每校可推荐2名县优秀教师或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余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乡镇为单位、成技校以县为单位推荐1名县优秀教师(或1名县优秀教育工作者)。
  2、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各校在7月2日前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3日,7月9日前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申报材料:
  1、遂昌县优秀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
  2、遂昌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
  3、先进事迹材料(由组织撰写,要求用A4纸打印,字数不超过3000字,主要事迹填入申报表内)。
附件:
1、遂昌县优秀教师申报表
2、遂昌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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