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暨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丽教技中心〔2018〕12号)和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29号)的要求。同时,促进我县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现将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集任务要求:
1.丽水市优秀特色空间要求学校10%以上教师报名参加征集活动,报名不足10%的将影响学校考核;
2.省优秀教学空间以报名参加市优秀特色空间中按(丽教技中心〔2018〕12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择优报送,希我县参加特色空间征集的教师加强自己的空间建设。
二、征集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5月30日前完成报名,5月30日后通报各校报名人数。报名信息在8月底前均可以修改;
2.空间建设时间:8月30日前完成空间建设工作,获市里推荐参加省优秀教学空间的可持续到9月30日
3.空间推荐时间:9月1日完成市优秀特色空间推荐,9月底市优秀特色空间前80名将推荐参加省优秀教学空间评比。
三、报名方法
1.安装之江汇教育广场手机APP:打开之江汇教育广场www.zjer.cn,在右上角点击客户端下载,手机扫码教师端二维码下载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安装。
2.手机打开之江汇教育广场APP,用空间帐号登录(同师训帐号),在首页上部划动找到“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报名入口占击进行报名。
四、推荐市优秀特色空间名额:
全县可推荐42个空间参加参加市优秀特色空间评选,8月底将对全县报名参加征集活动的空间进行评比,择优推荐。
五、空间建设要求和评价指标:
见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和省教育技术中心文件的空间建设评价指标。请各校落实好负责人,认真研读空间建设评价指标,及时组织教师报名并开展空间建设培训活动,推动我县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工作。
六、联系人:纪旭耀 周昌良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
2018年5月3日
附:1.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2.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文件
丽教技中心〔2018〕12号
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
2018年度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优秀特色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6号)及《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29号)的要求,推动空间资源建设与应用交流,培育优秀特色空间建设和应用典型,促进网络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s.zjer.cn/)优秀特色空间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充分发挥网络空间在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师生教学互动中的作用,本次活动以“构建特色示范空间,推动移动端在师生教学互动中的应用”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0个教师优秀特色空间,分数排名前80位的教师空间向省里推荐参与“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以此引领和推动空间在教育中的规模化、常态化和深度化应用。
二、活动对象
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yun.zjer.cn)实名教师用户。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9月。
四、建设要求
本次优秀特色空间创建评比活动依托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4月-8月,教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有意参与“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教师还要参考其相关文件和要求,评分标准与本活动稍有区别)。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地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评审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
教师空间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立足“小切口、深应用”,一个空间一个主题,从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等视角进行资源上传、整理和分享,利用空间(尤其是空间移动端)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师生教学互动、家校互动等活动,通过资源建设、教学应用和空间交流,形成主题特色鲜明、资源内容丰富、实用程度高的特色主题空间,为全市网络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提供示范引领。
五、组织实施
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审核验收。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地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评审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报名
教师必须在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活动专区按要求网上提交信息完成报名后,方可参加本次空间创建评比活动,所填内容在8月底前均可修改。
报名完成后默认同时参加“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和“2018年度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征集活动”两项活动。但两项活动评价指标所有区别,有意争取“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教学空间”的教师还需参考《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29号)的要求认真准备。
鼓励2015-2017年度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特色空间(包含精品示范空间和一、二、三等奖空间)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和应用。
(二)建设应用
4月-8月,教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2018年度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评价指标》(附件1)。期间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地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评审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
4月-9月,有意争取“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教学空间”的教师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29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评价要求见《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4)。
(三)设区市推荐
9月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市直各学校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完成优秀特色空间网络推荐工作,同时将“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优秀特色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四)审核验收
9月中上旬,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名空间进行集中审核,确定优秀特色空间名单。
(五)向省级推荐
9月下旬,根据教师报名空间评比综合评分排名,推荐前80名教师空间参与“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
(六)活动奖励
对于本次活动评出一等奖(30个)二等奖(50个)三等奖(120个),并颁发荣誉证书,空间及空间应用案例面向全市推广,同时按分数排名前80名教师空间向省里推荐参与“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浙江省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
七、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本次评比或征集参与者在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空间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优秀特色空间评比或征集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文章和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可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市直各学校明确活动负责人,并于5月3日前将活动负责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2.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徐圣钦。联系电话:0578-2295372。邮箱:894665727@qq.com。通信地址:丽水市万丰东路92号,邮编:323000。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交流群QQ群号:321690721。个人空间:http://physics.zjer.cn。浙江省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活动技术服务QQ群号:368734669。
附件1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评价指标
附件2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创建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优秀特色空间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18年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评价指标
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
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评价指标说明 | 分值说明 | 分值 | ||
空间 建设 (40分) | 空间装扮 及主题 | 能围绕某一教育教学领域展开,要求切口小、特色鲜明;头像设置、背景设置、界面格局等有主题特色;学习成果、资源等内容要与主题相切合。 | 专家评分 | 10 | |
精品 资源 | 围绕空间主题,原创建设1门微课程,微课视频数量不少于5个;要求微课资源在“展示空间”以“自定义-资源模块”或“视频模块”插件形式呈现。 “传播数”指在资源的生命周期内,被“传播”的用户数。“传播”操作包含用户对资源进行下载、收藏、分享、评论、登录后浏览等操作,同一用户所有操作只记一次,不重复计数。 | 微课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得5分。每个微课传播数达100及以上,每个再得1分。 采用第三方链接在“展示空间”展示播放的不给分。 专家评分。 | 10 | ||
资源 共享 | 空间资源体系化:在网盘中自建上传或从平台中收藏引用资源成体系公开共享,资源内容特色鲜明、切口小,与空间主题强相关;资源目录和资源命名有规则,排列有序。 需要将空间网盘资源数量、资源原创性和资源整理等情况说明在web空间“资源中心-资源共享说明”中上传。 | 200条以下不给分; 200条以上,由专家评分。 | 10 | ||
资源 报送 | 报送原创优秀资源经省级审核通过的数量。报名后统计。 | 每个1分,上限10分。 | 10 | ||
教学融合及移动端应用 (35分) | 课堂 教学 | 使用人人通空间授课端授课有效天数。(1天内登录移动端授课并使用10分钟以上为1个有效天数)。报名后统计。 | 每天0.5分,上限20分。 | 20 | |
师生 互联 | 在空间“通讯录”栏目中,“他的班级”有学生至少15名,该班教师至少有2名。 | 专家审核 | 10 | ||
移动 占比 | 年度移动端使用经验值与年度经验值的比值。 | 每增加5%得1分,上限5分。 | 5 | ||
应用实效 (25分) | 年度经验值 | 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年度经验值。 | 按报名教师排名给分 | 10 | |
关注度 | 空间被关注数 | 空间被100人及以上加为好友,10分;100人以下按比例给分 | 10 | ||
用户评价 | 空间、资源、学习成果的用户评价情况 | 专家评分+平台统计 | 5 | ||
总计 | 100 |
附件2
丽水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特色空间创建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平台总用户数 | 可推荐空间数(个) |
莲都区 | 2868 | 55 |
青田 | 4316 | 83 |
缙云 | 3952 | 76 |
遂昌 | 2166 | 42 |
松阳 | 2243 | 43 |
云和 | 1354 | 26 |
庆元 | 1932 | 37 |
景宁 | 1502 | 29 |
龙泉 | 3361 | 65 |
市直学校 | 本校空间用户总数的10% |
注:活动可推荐空间数根据区域空间总用户人数按比例设定。
附件3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优秀特色空间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联系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邮箱:________
序号 | 组别 | 姓名 | 所在学校 | 空间帐号 | 空间名称 | 空间地址 | 电子信箱 | 手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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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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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别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等。
单位名称:(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4
2018年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评价指标说明 | 分值说明 | 分值 | |
空间 建设 (30分) | 精品 资源 | 围绕空间主题,原创建设1门微课程,微课视频数量不少于5个;要求微课资源在“展示空间”以“自定义-资源模块”或“视频模块”插件形式呈现。 “传播数”指在资源的生命周期内,被“传播”的用户数。“传播”操作包含用户对资源进行下载、收藏、分享、评论、登录后浏览等操作,同一用户所有操作只记一次,不重复计数。 | 微课数量达到5个及以上,得5分。每个微课传播数达100及以上,每个再得1分。 采用第三方链接在“展示空间”展示播放的不给分。 专家评分。 | 10 |
资源 共享 | 空间资源体系化:在网盘中自建上传或从平台中收藏引用资源成体系公开共享,资源内容特色鲜明、切口小,与空间主题强相关;资源目录和资源命名有规则,排列有序。 需要将空间网盘资源数量、资源原创性和资源整理等情况说明在web空间“资源中心-资源共享说明”中上传。 | 200条以下不给分; 200条以上,由专家评分。 | 10 | |
资源 报送 | 报送原创优秀资源经省级审核通过的数量。报名后统计。 | 每个1分,上限10分。 | 10 | |
教学 应用(50分) | 课堂 教学 | 使用人人通空间授课端授课有效天数。(1天内登录移动端授课并使用10分钟以上为1个有效天数)。报名后统计。 | 每天0.5分,上限20分。 | 20 |
课后 辅导 | 教师布置、批改作业。报名后统计。 | 每次0.5分,上限10分。 | 10 | |
师生 互动 | 在班级圈、消息收发中开展有效的师生互动或家校互动。报名后统计。 | 每次0.5分,上限5分。 | 5 | |
活动 开展 | 开展教学活动(专题教育社区活动、班级活动等),每个活动学生参与人数至少达10人以上。报名后统计。 | 每个1分,上限10分。 | 10 | |
移动 占比 | 年度移动端使用经验值与年度经验值的比值。 | 每增加10%得1分,上限5分。 | 5 | |
成果 实效(20分) | 年度经验值 | 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年度经验值。 | 按排名给分。 | 10 |
应用典型案例 | 从空间在课程资源开发、师生教学互动、家校互动等角度提炼1个空间移动端的应用典型案例,重点要介绍应用场景、解决的问题、取得的效果,提炼空间移动端教学应用的典型案例,字数不少于800字。 典型案例材料在web空间“个人中心-其他设置-应用案例”中上传。 | 专家评分。 | 5 | |
应用数字故事 | 根据应用典型案例在“展示空间”以“自定义-数字故事模块”插件形式呈现。 | 专家评分。 | 5 | |
总计 | 100 |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文件
浙教技中心〔2018〕29号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
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6号)要求,培育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典型,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推动空间移动端在课堂教学和家校互动中应用”为主题,促进空间移动端深度应用,着力探索和挖掘网络学习空间移动端教育教学优秀应用案例,形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有效模式,引领和推动空间的规模化、常态化和深度化应用。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之江汇教育广场(http://yun.zjer.cn)教师用户。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11月。
四、建设要求
本次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开展,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立足“小切口、深应用”,一个空间一个教学主题,利用空间(尤其是空间移动端)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师生教学互动、家校互动等活动,并总结提炼形成应用典型案例,为全省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提供示范引领。
五、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审核验收,并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活动专区。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审核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报名
4月10日开始,教师可在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区网络填报信息参加本次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填报内容在省级审核验收前均可修改。报名截止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各地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设区市推荐上报到省级的空间须在推荐名单上报前完成在线报名。
鼓励2015-2017年度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特色空间(包含精品示范空间和一、二、三等奖空间)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和应用。
(二)建设应用
4月-9月,教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1)。期间教师个人及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可自行组织空间交流与应用推广。
(三)设区市推荐
10月1日前,各设区市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完成优秀教学空间网络推荐工作,同时将《各设区市优秀教学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四)空间展示
10月中下旬,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活动专区将对各地推荐的空间进行分类展示推荐,以供全省学习交流,之江汇教育广场所有用户均可参与空间点评。
(五)审核验收
11月上旬,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空间进行集中审核,确定优秀教学空间名单。
(六)活动推广
对于本次活动产生省级优秀教学空间予以公布,并在其网络空间配挂荣誉徽章,空间及空间应用案例面向全省推广。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明确活动负责人于4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2.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赵川,联系电话:0571-89775187,邮箱:zjedu89775187@163.com,空间地址:zhaoc.zjer.cn,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01室,邮编:310012。技术服务工程师:吴克乃,联系电话:18058781511。活动技术服务QQ群号:368734669。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3月23日